创新之道——德鲁克的观点vs流行的认识误区

文章摘要

编者按 创新是德鲁克管理思想的重要方面。本文从为什么、是什么、怎么样三个方面,对德鲁克10个有关创新的思想作了解读,指出其中存在的现实意义,对时下有关创新的一些认识误区进行辨析,以便引起关注和讨论。

创新是德鲁克管理思想的重要方面。本文从为什么、是什么、怎么样三个方面,对德鲁克10个有关创新的思想作了解读,指出其中存在的现实意义,对时下有关创新的一些认识误区进行辨析,以便引起关注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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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1:
经济长波发生发展的动力是创新而不是技术


德鲁克的观点:德鲁克通过对1970年代以后美国经济的非典型繁荣的实证研究,推翻了长期以来把世界经济长波的原动力归至于技术的看法,认为经济长波发生发展的唯一动力是创新而不是技术,这里的创新是一个经济社会术语而不是一个科学技术术语。


(1)发现1——美国的第四次经济长波没有衰退。第四次经济长波是汽车经济长波,与欧洲这个长波在1970年代石油危机以后进入衰退不同,美国与日本仍然维持着就业的繁荣。这种现象用汽车等昨天类技术的延伸以及信息等明天类技术的创新(第五次经济长波)没有办法进行解释。因为技术创新可以解释经济长波的崛起和衰退,但是不能够解释后期非典型的繁荣。而德鲁克意义上的创新可以解释长波理论在美国以及日本的异常,并且领略到当技术创新失灵的时候如何用管理创新和社会创新进行补充与替代。 


(2)发现2——经济繁荣是由老技术与新管理驱动的。传统上一般认为经济长波的兴衰与新技术的发现与应用有关。但与这种基于技术创新的经济长波需要由新的技术驱动不同,德鲁克认为美国汽车经济的后期繁荣是由老技术的新管理驱动的。一方面,许多具有新技术但是沿袭老管理的企业,特别是许多高科技的硅谷企业,当时还来不及对社会就业做出贡献;另一方面,对社会就业有贡献的企业主要是一些低技术的企业。因此他们的创新不是一种技术意义上的创新,而是管理意义和社会意义上的创新。这就是德鲁克提出从管理型经济到创新型经济的理由,指出凡是组织都有管理,但是并不是所有组织都有创新。


(3)发现3——创新包括技术、管理、社会三种类型。与传统创新主要涉及产品和服务层面的技术创新不同,德鲁克特别强调运作和需求层面的管理创新与社会创新的意义。事实证明:从时间上看,像美国1970年以来的非典型创新主要是非技术的(技术替代的时期需要非技术的创新);从空间上,大多数政府部门以及非营利部门的创新主要是非技术的(经济替代的时期需要非经济的创新)。


(4)发现4——创新是超越营利性组织的社会特征。传统上,由于把创新限定在技术方面,因此逻辑上必然把创新的主体限定在企业方面。但是德鲁克对美国汽车经济后期情况的研究表明,创新不是单纯的企业运动,而是社会的运动。因此,在美国经济非典型繁荣的过程中,在企业创新的同时也出现了大学的创新以及政府的创新。德鲁克还通过对日本二战以后所谓“创造型模仿”的分析,指出管理的创新、社会的创新以及非企业的创新在日本复兴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流行的认识误区:长期以来,对经济周期发生发展的认识唯一地把动力源放在科学技术的创造与创新上,是新技术的发现与应用导致了新的经济繁荣,而他们的衰退与替代导致了经济的萧条。但是这样一种把创新的动力与类型归结为技术的看法,无法解释像美国汽车长波这样的经济中的反周期现象或者非典型现象。而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社会创新在内的创新概念既可以解释长波理论的成功,又可以解释长波理论的失灵,因此有更好的解释力。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创新理论可以有很好的实践指导意义,通过管理创新和社会创新对于技术创新的弥补作用,在时间上可以促使经济周期的非典型繁荣。


比较2:
世界正在走向基于组织创新的企业家社会


德鲁克的观点:与许多未来学家提出基于技术变革的后工业社会理论如信息社会、生态社会等不同,德鲁克在创新研究上有一个别人没有想过的目标,即建立基于管理创新与企业家精神的后工业社会理论。


一是认为世界正在走向企业家社会。德鲁克认为,1776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开启了长达100年的自由放任社会;1873年的全球经济恐慌开始了现代福利国家;但是1970年代的石油危机预言了现代福利社会也将结束使命,他说“福利国家时代以后,是否就是企业家型社会呢?”(《创新与企业家精神》231页)。


二是对企业家社会三个方面的系统研究。德鲁克有关创新的思想主要见于《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其本人的导言对该书的逻辑有很好的介绍和概括:第一篇是论述创新实践(即企业家精神的特点——创新发生的7个来源),强调创新是有目的性的,是一门科学。第二篇论述企业家精神的实践,重点讨论对象是机构——创新的载体(即企业家管理的特点——内部管理的三类组织)。第三篇是企业家战略,讨论如何成功地将一项创新引入市场(即企业家战略的特点——外部管理的四个战略)。以上三篇内容与引言、结论一起形成了一个有关创新的理论整体。其中,引言通过美国经济第三次长波后期状况的分析将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与经济相联系,结论通过对三种社会的讨论将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与社会联系在一起。


三是强调企业家社会的实质是组织创新。德鲁克提出企业家社会的要害是认为社会正在发生组织形式的变革,当然也包括个人的创新。如果说,自由放任时代是基于市场的企业组织起主导作用的时代,福利国家时代是基于政府的公共组织起主导作用的时代,那么企业家社会将是旧组织的创新和创新的新组织崛起的时代。旧组织的创新表现为出现了以满足需要为导向的企业家企业、企业家政府以及企业家大学,新组织的创新表现为出现了新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所谓第三部门)以及公私合作的新组织形式(德鲁克说,另一个具有非常重要的企业家精神的领域就是方兴未艾、由公私合作形成的“第四部门”)。


流行的认识误区:许多人讨论创新,常常缺少德鲁克那样超越技术视角的系统化看法,在讨论当前社会属性的问题上常常是以下两种观点之一:或者简单地停留在基于技术的社会演替上,或者停留在基于制度的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非此即彼的争论上。对于前者,德鲁克用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超越了把社会进步归结为单一的技术因素上,而扩大到具有技术(供给)、管理(运作)、市场(需求)三个方面的全过程的创新。对于后者,德鲁克用旧组织的创新与新组织的崛起超越了把社会进步简单地归结为传统市场组织和政府组织的变革上,而是扩大到第三部门与第四部门的讨论,并对后两者的崛起倾注了最大的精力。


比较3:
创新是用户导向的创造新的价值的活动


德鲁克的观点:区别创新与创造是理解德鲁克思想的关键。按照德鲁克的理解,创新是通过改变资源的产出以满足客户的需要的活动。可以说前者是从用户出发的提升价值的管理性活动,后者是从满足自我的研究兴趣的智力性活动。一个在科学技术上有重大创造的东西,可能是在经济意义上没有现实价值的东西;反过来,一个在科学技术上只有甚至没有多少变革的东西,却可以是经济社会上有重大价值的创新。


从企业的角度,创新可以从供给、运作、需求三个方面来体会。从供给的角度,创新是改变资源的产出,是无用的变成为有用的,低价值的变成为高价值的;从运作的角度,创新是改变产品的提供方式,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从需求的角度,创新是将用户的潜在的需求转化为现实的需求。因此,从创新的界定中可以推导出创新的三种形式,即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与市场创新。


创新的概念不仅可以用于企业,而且可以用于政府组织以及社会组织。对于政府组织,它们的创新就是向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包括各种公共政策);对于社会组织,它们的创新就是向公众提供更好的社会产品与社会服务。由于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物质性相对弱一些,因此他们所需要的创新更多地是管理创新和市场创新意义上的。


流行的认识误区:在创新问题上,社会最大的误区是把创新与创造混淆起来,用科学技术或者更广泛的是思想概念的创造替代了经济社会的创新。在微观以及宏观的政策方面,就是用R&D的投入而不是专利的多少来代表创新的多少。结果社会可以花费巨额的金钱,但是却没有带来同样的经济社会收益。


比较4:
判断企业家精神的标准是创新而不是其他


德鲁克的观点:在创新是企业家精神的本质方面,德鲁克强调了创新是企业家的充分必要条件,有创新的人就是企业家以及企业家必然是创新的,或者说企业家是创新精神的人格化。创新与企业家精神是一个东西的两个方面,两者是不可分离的。因此需要得出下列重要的看法:


一是讨论企业家精神不能限于讨论大规模的企业,而是可以涉及不同规模的企业。企业的规模很大,但是没有创新的精神,也不是企业家型企业。因此,德鲁克的企业家理论不是规模导向的;


二是讨论企业家精神不能限于讨论少数天才式的管理精英,而是可以推广到组织和社会中的每个人创新型组织、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国家就是这种意义上的概念。可见德鲁克的企业家精神不是精英主义的;


三是讨论企业家精神不能限于讨论营利性组织,而是可以推广到其他各种类型的组织。也就是说,德鲁克的创新理论不是唯企业的,这与我们所说的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因此,在企业方面,有管理型企业与企业家型企业或者创新型企业的区分,后者是指那种能够把知识与创意转化成为社会价值的产品的企业。在大学方面,可以有研究型大学与创业型大学的区分(可持续型大学是创业型大学在三重责任方面的进一步提升),后者不仅是要将金钱变成知识开展各种基础性的研究,而且更要将知识转化成为各种巴斯德型的研究(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应用技术或为应用技术提供理论支撑)。在政府方面,可以有规制型或生产型政府与创新型政府或服务型的区分,后者的重点不是要直接提供各种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而是要通过政策创新组织社会提供数量多、质量好的公共服务(公私合作就是这样的创新探索)。


流行的认识误区:一是把管理企业的人都叫做企业家,抬高了一般管理者的价值,而降低了企业家精神的含义。事实上并不是任何企业管理者都是企业家,只有有创新精神的人才是企业家。二是把企业家的精神狭隘地限制在营利性组织,忽视了企业家精神是一切创新型组织的特征,对于公共部门、营利部门、非营利部门都是适用的。三是把企业家的精神限制在少数管理者身上,忽视了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可以有企业家精神,只要他善于把知识或者创意转化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东西。


比较5:
创新不能够限于技术创新,更重要的创新是管理


德鲁克的观点:长期以来,人们把创新归结为技术的创新。而德鲁克强调了技术之外的两种创新,即内部的管理创新与外部的市场创新。如果说,技术创新是创造新的产品和服务,那么管理的创新和社会的创新是要使得已有的产品和服务能够真正成为客户的实际需要。按照德鲁克的观点,从日本崛起的事例看,社会创新远比蒸汽机或电报等技术创新更重要,并且更困难,因此需要有更多的关注。


(1)技术的创新即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即使技术的创新,也需要考虑新技术的经济价值。以电灯泡为例,就技术发明而言,英国物理学家斯旺也是电灯泡的发明家,因为他与爱迪生同时发明了这项技术,但是爱迪生买下了斯旺的专利,并且发展成为可以为用户可用的产品,因此爱迪生成为了创新家或企业家。但是,爱迪生不是一个管理创新意义上的企业家。现在的许多由技术背景转移过来的企业经营者大多数属于爱迪生类型。


(2)管理的创新即将产品推向市场的创新。管理创新是组织内部的制度创新,这种制度能够使得技术创新不断地而不是一次性地涌现并推向市场,甚至在没有技术创新的情况下使已有的产品与服务为市场更好的接受。麦当劳的连锁经营就是这样的管理创新。因为在麦当劳之前已经有了汉堡包,但是麦当劳通过应用“管理的概念与技术”去思考顾客所重视的价值,不但大幅提高了资源的产出,而且开辟了新的市场和新的顾客,这就是企业家的管理创新。


(3)市场的创新即消费者行为和价值观念的创新。社会创新是外部导向的方式创新,它能够使潜在的客户转化成为现实的客户。麦考密克的分期付款就是这样的市场创新。19世纪的时候,虽然市场上已经出现许多收割机械,但是农夫却没有能力购买农业机械。于是,收割机的发明者之一就发明了“分期付款”的制度,于是突然之间,农夫就有了购买农业机械的能力了。


流行的认识误区:目前有关创新的流行认识太多地局限于技术创新,无论是宏观、中观还是微观,无论是规划、建设以及评价,都是用技术创新来衡量创新的成就。这就限制了创新的范围。实际上,在科技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像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更需要的是管理创新与社会创新(显然在少数有优势的领域仍然需要基于原始发现与发明的技术创新);或者更具体地说,中国的发展需要有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社会创新在内的全范围、全过程创新。


比较6:
创新包括各种组织,非企业组织的创新在未来将更为关键


德鲁克的观点:德鲁克